办理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保障部令1号;
3、《广东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暂行办法》(粤劳社[2001]79号);
4、《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
5、《江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规程(试行)》。
办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
提交材料:
1、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当年已通过劳动年审的《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
窗口办理流程:
每年的10月-12月为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期,单位年检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当年已通过年检的《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
办事窗口: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二楼社保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0-3272958
交通指引: 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07路,112路,113路,114路,12路,13路,14路,16路,18路,19路,22路,25路,28路,29路,2路,3路,40路,44路,5路,6路,7路,8路到“体育场”站下车步行55米。
承诺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答:年检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需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年审手册》,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到所属社保局办理年审手续。
备注:
无
业务表格:
无需业务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