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日期:2017-08-09    信息来源:江门市社保局
 

办理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

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保障部令1号;
3
、《广东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暂行办法》(粤劳社[2001]79号);
4
、《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
5
、《江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规程(试行)》。

办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

提交材料:

1、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当年已通过劳动年审的《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

窗口办理流程:

每年的10-12月为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检期,单位年检需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当年已通过年检的《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

 

办事窗口: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二楼社保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0-3272958

交通指引: 在江门市区内乘坐公交车:107路,112路,113路,114路,12路,13路,14路,16路,18路,19路,22路,25路,28路,29路,2路,3路,40路,44路,5路,6路,7路,8路到“体育场”站下车步行55米。

承诺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 问: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

答:年检期为每年10月至12月,需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劳动年审手册》,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年检表》,到所属社保局办理年审手续。

备注:

业务表格:

无需业务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