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圆满完成
2017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力推进,这不仅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同时是事关全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切身利益、社会公平与稳定的需要。市社保局以践行“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保方针理念为基础,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为重点,从部门联动、人员培训、参保登记、按规征缴四大方面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
一、为事业单位人员护航,参保登记完成率100%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层级分明,实行县级统筹,市直单位及中央、省属驻江门机关事业单位由市社保局经办管理;各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由各市(区)社保局管理。目前,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214个,截至11月30日,已有214个单位的《花名册》及电子资料提交至我局并通过审核,完成比例达到100%;已参保登记总人数为17023人,完成比例达100%;已成功征收214个单位在职人员共12187人的养老保险费,完成比例达100%。11月份,我局基本完成市直单位的电子资料审核工作,并稳步开展保险费征收工作。
二、多措并举,力推参保登记工作圆满完成
(一)高度重视,组织保障落实到位
市社保局认真学习并深入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15]129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江府〔2016〕26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执行《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经办工作方案》(江社保[2017]17号)。协同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督导各市(区)以先易后难、责任到位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具体实施工作计划和任务,优化工作流程,完善整体工作机制。
(二)夯实基础,多平台开展培训宣传
由于工作人员新同志多,大部分首次接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验不足。因此,我市召开两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参保信息登记工作专题培训会。6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市社保局、市地方税务局为市直2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召开动员培训会。9月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地方税务局以及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局、地方税务局共90多人参加工作培训会。两次会上,市社保局着重对参保登记工作要求、流程以及参保登记表格填报说明等具体业务经办作了详细的讲解。通过培训,充分调动基层经办机构的积极性,明确工作分工职责,各司其职。要让机关养老改革理念落地生根,必然要求我们紧跟政策指示,将工作环节做得更细。市社保局建立全市市直单位参保登记交流Q群,及时与各参保单位交流解决参保登记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编写问题集百问百答放上Q群供单位查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按部就班,参保征缴“两个推进”
我局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作为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开端举措,积极学习周边地市的先进工作经验,5月份我市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江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关于申报范围、登记职责、办理流程、填报说明、加强保密工作等几大方面的贯彻意见,特别强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财政、市编办等部门和单位本身的工作职责,理清参保登记流程。8月份,经过前期多番联调测试,各单位填报资料多次修改修正后,我局成功征收第一批单位的养老保险费。成绩来之不易,离不开全体成员的奋斗;工作任务艰巨,更需要锐意进取。10月份,在分管领导带头,大家齐心协力,加班加点,共同对工作中遇到难题各个突破,对参保单位的咨询耐心解答。按照局工作布置,各市(区)陆续到市社保局开展机关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征收业务窗口跟班学习。11月份,我市已全面推进机关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为加强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调度,市社保局组成督导小组分别于11月份和12月份对各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和操作使用广东省集中式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指导。截至12月19日,基本完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征缴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继续督促各参保单位抓紧做好相关工作事项,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保险关系科
2017年12月26日